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现就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年产15万辆乘用车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公告如下,以广泛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概况 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拟在青岛市即墨区龙泉镇,鑫水一路以东、解放三路以南、埠惜路(规划)以西、解放大道以北地块实施“年产15万辆乘用车项目”,新建1条自动化冲压线、1条焊装生产线、1条涂装生产线、1条整车装配生产线及冲压件库、物流中心等仓储物流设施,租赁使用城鑫公司新建的厂房及附属设施,建成后形成年产15万辆乘用车生产能力。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通讯地址:青岛市即墨区解放大道8号 联系人: 汪工 电话:0553-5926228 电子信箱:wanghongqiang@mychery.com 三、环评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机械工业第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471039 河南省洛阳市西苑路13号 联系人:李工 电话: 0379-64818154 传真:0379-64819222 电子信箱:962466160@qq.com 四、环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分析项目建设内容和周围环境状况,识别环境影响因素,确定评价因子、等级和范围;分析工程污染因素,确定污染源污染物排放强度、方式和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及预期效果;通过环境现状监测及评价,明确区域存在的环境问题;预测项目的环境影响程度,广泛征询公众意见和建议,分析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可行性,明确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提出总量控制目标。根据上述工作,提出评价结论与建议。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提交公众意见表,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