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东岳泡花碱有限公司兴国路25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信息公示
青岛东岳泡花碱有限公司公司地块位于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兴国路 25 号,地块范围为李沧区兴国路以北、兴国二路以西、规划一路以南、兴国路 农贸市场以东区域,占地 60934m2(约 91.4 亩)。项目地块历史上主要作为工业用地使用,未来规划用途为创新型产业用地、 公园绿地、中小学用地、医疗卫生用地和文化设施用地。青岛金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山东新希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山东粮油进出口集团益友包装实业公司地块进行了环境初步调查工作。根据《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4)、《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4)等导则的规定,现公示该项目场地调查工作相关内容,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
(一)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青岛东岳泡花碱有限公司兴国路25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委托单位:青岛东岳泡花碱有限公司
场地地点: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兴国路25号
项目概况:
初步调查过程中共设置 20 个土壤监测点、3 个地下水监测点、1 个土壤和地 下水对照点,共采集土壤样品 66 个、地下水样品 5 个和空白样品 3 个,初步调查显示:
地块内土壤样品中:
创新型产业用地、公园绿地区域(第二类用地)土壤重金属砷、镉、铜、铅、 汞、镍 6 项存在检出,检测结果均低于《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六价铬检测结果低于检出限;挥发性有机物 1,1-二氯乙烷、三氯乙烯、甲苯存在检出,其检测结果均低于第二类用地筛选值;S7 点位苯并[a]蒽、䓛、苯并[b]荧蒽、苯并[a] 芘、茚并[1,2,3-cd]芘 5 项半挥发性有机物存在检出,低于第二类用地筛选值;石油烃存在检出且低于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中小学用地、医疗卫生用地区域(第一类用地)土壤重金属铅、砷、铜、镍、 镉、汞存在检出,检测结果均低于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六价铬、挥发性有机物、 半挥发性有机物的检测结果均低于检出限。
地块内地下水样品中:
创新型产业用地区域(第二类用地)SGW1、SGW2 点位地下水样品 pH 检测结果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 IV 类标准,SGW1 点 位地下水砷检测结果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V 类标准, 超标倍数为 0.12 倍,SGW2 点位地下水砷存在检出,检测结果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V 类标准限值;SGW1、SGW2 点位地下水样品六价铬存在检出,检测结果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V 类
标准限值;SGW2 点位石油烃(C10-C40)存在检出,检测结果超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石油类(总量)限值,超标 0.43 倍。医疗卫生用地区域(第一类用地)SGW3 点位地下水 pH、砷检测结果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V 类标准限值;SGW3 点位下水六价铬检测结果低于检出限。地下水其他重金属的检测结果均低于检出限。 地下水样品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检测结果均低于检出限。
根据项目地块使用情况,综合分析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检测结果,地块内创新型产业用地区域(第二类用地)土壤中铅和苯并[a]芘存在检出,部分点位检测结果低于第二类用地筛选值但高于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有潜在超标可能性,地下水部分点位存在 pH、砷检测结果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 IV 标准限值,石油烃检测结果超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限值,为保证调查结果可靠性,对青岛东岳泡花碱有限公司兴国路 25 号地块土壤与地下水环境开展进一步补充调查工作。
补充调查共布设 38 土壤采样点、17 个地下水采样点,采集现场共采集了 100 个土壤样品,32 个地下水样品和 2 个空白样品;土壤检测因子涵盖 pH、铅、多环芳烃;地下水检测因子为 pH、砷、石油烃。补充调查结果发现:
土壤样品中:
创新型产业用地、公园绿地、区域(第二类用地)加密监测点位土壤样品中铅、苯并(a)蒽、苯并(b)荧蒽、茚并(1,2,3-cd)芘存在检出,检测结果均低于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中小学用地、医疗卫生用地区域多环芳烃检测结果均低于检出限;铅检测结果低于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地下水样品中:
创新型产业用地区域部分地下水样品 pH 检测结果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V 类标准限值,超标点位为:XDSGW3(9.27)、XDSGW4(9.39)、XDSGW10(9.36)、XDSGW13(9.75);地下水砷存在检出检测结果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V 类标准限值,XDSGW7点位地下水石油烃检测结果超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石油 类限值,超标 0.97 倍。公园绿地区域 XDSGW6 点位地下水样品砷检测结果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V 类标准限值。
中小学用地区域地下水样品 pH 检测结果 XDSGW1(9.21)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V 类标准,XDSGW1 点位地下水砷检测结果超过 IV 类标准,超标 0.30 倍。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综合地块环境初步调查和补充调查结果表明,青岛东岳泡花碱有限公司兴国路 25 地块土壤中污染物含量未超过风险筛选值;地块SGW1、XDSGW1 点位地下水砷含量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 IV 类标准限值,项目地块地下水不做饮用水使用,地下水砷无风险暴露途径, 不需要开展风险评估;SGW2、XDSGW7 点位地下水石油烃(C10-C40)含量超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石油类限值,通过风险评估计算SGW2、XDSGW7 点位地下水石油烃(C10-C40)风险水平处于可接受范围内,因此,青岛东岳泡花碱有限公司兴国路 25 地块符合作为未来规划用途为创新型产业用地、公园绿地、中小学用地、医疗卫生用地和文化设施用地进一步开发利用的要求。
(二)委托单位
单位:青岛东岳泡花碱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兴国路25号
(三)场地调查机构
单位:山东新希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福泰广场A座2306
联系人:杨慧
联系电话:0532-66562836
邮箱:1037297388@qq.com
(四)信息公示内容及时间
本次公示将本项目的环境调查报告全本进行公示,长期公示。
(五)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公众在发表意见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六)意见提交具体形式
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直接与联系人联系参与。
|